刘海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人士政策法规意识,引导宗教人士自觉遵纪守法,确保宗教活动依法有序开展。8月17日,绥宁县民宗局组织全县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张华主持培训并讲话,县民宗局和民宗事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及全县120余名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参加培训学习。
培训班上,市民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龚世喜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当前我国宗教领域面临的形势和宗教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进行了宣讲。县消防大队宣讲了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知识,重点针对宗教活动场所火灾发生特点、消防安全对策、防灭火方法和防火救援相关知识进行了针对性、实用性的讲解。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张华在培训班上就宗教活场所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作了总结讲话,强调全县宗教界人士,特别是场所负责人,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做宗教界的明白人、宗教场所的守法人、宗教中国化的带头人,要求宗教人士守初心、守规矩、守安稳、守底线。广大教职人员,特别是场所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党的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要加强学习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规范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时刻紧绷安全防范这根弦,确保场所安全稳定。要不断提升宗教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效能,积极推进绥宁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宗教活动环境。